时间: 2025-03-15 09:06:34 | 作者: 喷嘴&子件
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规定〉的通知》(鲁环督改办〔2022〕8号)、《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8项问题整改验收的通知》的要求,烟台市格外的重视,扎实开展问题整改工作,于7月31日进行自我验收。目前已接到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烟台市该项任务同意通过验收的意见,现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8项整改任务进行销号公示。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仍有差距。山东省作为黄河流域经济和人口大省,理应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水平质量的发展上作出表率,但一些地方和部门“以水而定、量水而行”理念树得不牢,水资源保护与利用方面问题突出。
全方位贯彻“四水四定”原则,完善水资源科学配置和调度机制,加强水资源保护和利用。
(一)印发实施《烟台市“十四五”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实施方案》,全方位贯彻“四水四定”原则,完善水资源科学配置和调度机制,加强水资源保护与利用。
(二)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严守用水总量红线,统筹利用区域外(长江、黄河)调水、地表水、地下水、非常规水,合理的安排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全面完成省下达我市的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控制目标。
(三)强力推进节约用水。在农业、工业、城镇等领域开展水效领跑者和市、县两级节水型公共机构及节水高校建设,以节水型单位为标杆,示范带动全社会节水。2022年,芝罘、招远、莱阳、栖霞4区市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通过水利部复核并命名。
(四)强化地下水管理和饮用水源保护。完成地下水超采区重新划定,明确超采范围、类别和超采量,为下一步重新划定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奠定基础。指导全市3个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开展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和评估,达到优秀等级。
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相关整改要求,我市格外的重视,坚持问题导向,细化工作措施,落实整改任务,截至7月31日自我验收,我市该项整改工作已完成。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提升政治站位,健全政策体系。烟台市深入学习贯彻习生态文明思想和习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水平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作为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水平发展的重要抓手,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等重要会议,安排部署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工作,构建形成上下“一盘棋”联动格局。印发《烟台市“十四五”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实施方案》《烟台市“十四五”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水平质量的发展重点任务、重要政策、重大工程清单》等文件,连续三年制定黄河年度工作要点,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二)强化制度约束,加强刚性管理。完善市、县两级区域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指标体系,将省级下达的“十四五”期末和年度用水总量、强度双控目标,分解下达至各区市。印发《烟台市全面落实“四水四定”工作方案的通知》(烟政字〔2024〕13号),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建设非农取水远程在线日前在全省率先完成水资源税远程在线监控设施安装和并网工作,实现取水精细化监管。开展地下水专项整治行动和不定期巡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取水行为。对处于禁、限采区和城市供水管网覆盖区的许可取用水户,采取注销取水许可、限期封停、逐年压减取水计划的方式,减少地下水的开采量,涵养保护地下水资源。
三)推进节约用水,提高用水效率。严格用水定额在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计划用水等环节的执行应用。印发《烟台市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加强水资源节约利用建设节水型城市的意见》,完善节水管理机制。实施《关于推进“节水贷”融资服务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加强水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实施建议》《烟台市水利局深化节约集约用水集成改革实施方案》等,将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成效指标纳入年度市对县高水平质量的发展考核。建立市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对用水大户进行重点监管。印发《烟台市落实节水激励政策的若干措施》,开展多种节水宣传活动。出台《烟台市水权交易管理实施办法》,完成1例跨流域区域水权交易、22例取用水户取水权交易,推动全市水资源优化配置。先行先试开展龙口市省级农业灌溉机电井“以电折水”试点工作,挖掘“电力大数据+”平台的各项潜能,推动农业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
四)加强水资源保护,推进持续利用。印发《烟台市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工作方案》,推进地下水可持续利用。配合省水利厅完成地下水超采区重新划定工作,明确地下水超采区范围、类别等。开展地下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取用地下水行为,2021年以来累计查处地下水超采区无证取水单位93户,已全部完成整改。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每月对全市重要饮用水水源地进行水质监测,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工作取得重要成效,《烟台市“十四五”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有序推进。全市各级各部门践行习生态文明思想的自觉性进一步提升,贯彻落实“四水四定”的举措更加深入。
完成省下达的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控制目标,2023年万元GDP用水量10.87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4.07立方米,分别比2020年下降11.93%、12.16%。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6778,非常规水利用量7240万立方米,均达到省水利厅下达的控制目标要求。严格取用水监管,近三年累计封停自备井184眼,压减水量470多万立方米。
11个行政区市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实现全覆盖。落实市级节水补助专项资金,对5个区市进行督查激励。列入国家、省、市三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中29个高耗水企业全部建成节水型单位。建成3个国家级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5个省级节水标杆单位,10所省级节水型高校,3处省级节水教育实践基地,各类节水载体1000多处。烟台职业学院节水型高校典型案例被水利部作为标杆在全国进行宣传推广,蓬莱区获评2023年度省级水资源集约节约示范县,海阳市获得2023年度全省水资源集约节约激励。
四)加强地下水超采治理,累计压减超采区地下水开采能力690.5万立方米,超额完成省水利厅下达压减任务。完成地下水超采区重新划定工作。3个列入国家名录的饮用水水源地达到优秀等级。